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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播权开发首开先河 电视台采访九运会必须付费
作者:佚名 日期:01-3-30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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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开发迈出实质性步伐,包括地方电视台在内的电视台参加九运会采访报道必须付费,所有派记者携带摄像机进入赛场采访的电视新闻机构必须购买赛事报道权或专题报道权。
地方电视台进行新闻采访和专题采访必须付费,这在我国体育史上还是首次。
这是记者从刚刚在此间闭幕的全国体育宣传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本次体育宣传工作会一个主要议题就是研究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开发。据介绍,此前有关部门已在这方面进行过成功探索。去年在宁波举行的全国体育大会上,体育总局首次进行电视转播权开发。全国地方电视台联合体购买了转播权,没有付费的中央电视台只进行了开幕式和闭幕式转播。悉尼奥运会上,体育总局将中国体育代表团的专题报道权卖给了中央电视台、全国有线电视联合体和全国地方电视台联合体,收入不菲。
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士认为,尽管这一改革举措可能会引起一定程度的不同反响,但其开展只是迟早的问题,我国应该及早对此进行规范。据出席本次体育宣传工作会的体育总局局长助理何慧娴介绍,九运会电视转播权开发方案已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的认同,中央电视台转播九运会也将购买电视转播权。 (李杰、王恒涛)